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通济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2023—2035)的批复
余杭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文局:
你们《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通济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的请示》(余政〔2024〕11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通济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东至禹航路、南至安乐路、西至新桥路、北至西险大塘,总面积约41.5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约2.2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约4.03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约35.20公顷。
(二)规划期限:近期为2023—2027年,中远期为2028—2035年。
(三)规划目的:落实杭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系统保护、利用、传承通济街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要素,确保历史文化遗存“应保尽保”;明确保护重点,挖掘价值特色,继承和弘扬其蕴含的文化内涵,并推进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促进历史文化环境与地区社会经济的融合协调发展,提升历史风貌区活力。
(四)功能定位:展示杭州城市文明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窗口,集文化展示、休闲体验、旅游服务、商业生活为一体的杭州城市文明保护传承地。
(五)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保护区划、管控要求及相应规划图纸,系统保护历史风貌区整体空间格局和传统街巷肌理,做好传统建筑的分类保护,控制重要视线通廊内的建筑风貌、高度与体量,做好对历史风貌区内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保护传承余杭古城千年历史根脉,延续城市烟火。
二、《规划》成果由文本、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规划》是实施通济街历史风貌区的依据,如需调整,必须征得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
四、《规划》由余杭区政府负责解释。
五、《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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