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淳安1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市域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建议》(淳安1号)收悉。经我委主办,淳安县政府、市发改委、市林水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淳安36号提案中提出的三条建议
(一)明确淳安县农饮农污等涉水资产纳入合作期限
近年来,淳安县通过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农饮水达标提标工作上的投入,在设施设备、体制机制、运维管理等关键领域已得到一定程度地提升,同时在农饮农污保障能力方面有了较大地提高。但考虑到淳安县域面积大,且大部分为农村,相关涉水业务的运营模式、经营状况、政策保障各不相同。我们建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水务一体化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淳安县水务一体化改革,同时要考虑农饮农污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农村供排水的运营管理模式和政策保障体系。
(二)充分考虑水源保护投入维持水价稳定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等政策规定,辖区内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由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即,淳安县人民政府负责淳安县内供水价格及污水处理费管理。此外,国家发改委《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对城镇供水价格、污水处理收费的制定调整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初步了解,淳安县近期尚未有水价改革计划。下一步如考虑推进水价改革,应当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各方承受能力等多方面意见。
我们建议根据市政府改革文件要求,分两步实施淳安县水务一体化改革。头部阶段,以市水务集团为水务一体化改革经营平台,在2023年市区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同时,淳安县按照改革文件的要求,完成属地内城区水务资产和业务的整合重组。第二阶段,在2024年以市水务集团为水务一体化改革经营平台,按照市场化原则,整合淳安县水务资产和业务,建立淳安县供排水特许经营机制和污水处理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搭建市域水务一体化综合性运营平台,市域水务一体化深度融合,实现全市水务规划布局、资源调配、服务标准和管理政策“四个统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市级改革专班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深改委有关决策部署要求,按照全市“一盘棋、一体化、一张网”的总体要求,继续做好市区水务一体化改革及三县(市)水务一体化研究和实践,做好三县(市)改革方案编制的相关协助、配合工作。以更大的格局、更大的担当、更大的发展,自加压力、主动作为,全力将改革工作做实做好做优,为杭州市在“两个先行”中展现头雁风采,为“奋进新时代、建设新天堂”、加快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强有力的战略支撑。
感谢您对水务一体化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市建委行政审批处 冯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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