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锦北街道岛上锦源花园207(整幢)住宅
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拍卖对象位于临安市锦北街道岛上锦源花园,幢号为207(整幢)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670.07平方米,独栋别墅,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建成年代为2013年,规划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总楼层为3层,现使用情况为空置。拍卖对象房屋为预售房,权属如下:
岛上锦源花园207(207幢整幢)
起拍价:469万元,保证金:90万元,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现场看样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15:30,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二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8358)。
十、取得银行贷款资格的竞买人须在拍卖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指定账户交付成交金额30%以上的首付款(包括保证金)(开户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西湖支行;银行帐号:835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银行咨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支行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20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解放路支行营业部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300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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