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3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3次落实方案的公告
《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3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3次落实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街道、临平街道、塘栖镇、瓶窑镇、中泰街道、百丈镇、仁和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乔司街道、鸬鸟镇13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落实方案涉及的17个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镇街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
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镇街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117.6986公顷,其中农用地56.735公顷(耕地42.9563顷),建设用地57.2801公顷,未利用地3.6513公顷。该规划落实方案需落实规划面积16.0896公顷,其中一般农田10.9962公顷、其他土地5.093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拟将临平街道、塘栖镇、瓶窑镇、中泰街道、百丈镇、仁和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乔司街道、鸬鸟镇限制建设区内10.3048公顷一般农田、4.4722公顷其他用地落实为14.7770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地,落实后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拟将南苑街道、东湖街道、临平街道、塘栖镇限制建设区内0.6913公顷一般农田、0.6213公顷其他用地落实为1.3126公顷新增公路用地,落实后空间管制分区保持不变。
关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3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3次落实方案的公告
《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3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3次落实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街道、临平街道、塘栖镇、瓶窑镇、中泰街道、百丈镇、仁和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乔司街道、鸬鸟镇13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落实方案涉及的17个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镇街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
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镇街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用地总面积117.6986公顷,其中农用地56.735公顷(耕地42.9563顷),建设用地57.2801公顷,未利用地3.6513公顷。该规划落实方案需落实规划面积16.0896公顷,其中一般农田10.9962公顷、其他土地5.093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拟将临平街道、塘栖镇、瓶窑镇、中泰街道、百丈镇、仁和街道、余杭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乔司街道、鸬鸟镇限制建设区内10.3048公顷一般农田、4.4722公顷其他用地落实为14.7770公顷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用地,落实后空间管制分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拟将南苑街道、东湖街道、临平街道、塘栖镇限制建设区内0.6913公顷一般农田、0.6213公顷其他用地落实为1.3126公顷新增公路用地,落实后空间管制分区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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