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2次调节实施方案的公告
《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2次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运河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径山镇、瓶窑镇、黄湖镇和中泰街道共16个镇街。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实施方案涉及的32个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
本方案涉及建设项目都是急需建设项目,均为2020年余杭区及和各街道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街道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街道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区用地总面积189.0949公顷,其中农用地71.7746公顷(耕地56.8313公顷)、建设用地114.1434公顷、未利用地3.1769公顷。该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30.0058公顷,其中一般农田23.5151公顷,其他用地6.4907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将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允许建设区内6.1923公顷一般农田和1.7360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1.1146公顷规划新增公路用地和6.8137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建设用地管制区不变;将有条件建设区内17.3228公顷一般农田和4.7547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2.9857公顷规划新增公路用地、0.2494公顷规划新增水工建筑用地和18.8424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将其中18.8424公顷新增城镇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
关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2次调节实施方案的公告
《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20年度第2次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南苑街道、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运河街道、塘栖镇、崇贤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闲林街道、仓前街道、余杭街道、径山镇、瓶窑镇、黄湖镇和中泰街道共16个镇街。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该实施方案涉及的32个项目均符合当前的城乡建设规划等相关规划,该批项目主要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项目,经过前期的精心筛选讨论,该批项目为2020年度余杭区重点建设项目。
本方案涉及建设项目都是急需建设项目,均为2020年余杭区及和各街道重点建设项目,有利于当地经济科学发展,推动各街道上下齐心协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大力提升街道人民的生活水平。该批项目选址符合各街道城镇规划及余杭区建设发展、环保、林业、水利相关规划,符合规划实施条件。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区用地总面积189.0949公顷,其中农用地71.7746公顷(耕地56.8313公顷)、建设用地114.1434公顷、未利用地3.1769公顷。该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30.0058公顷,其中一般农田23.5151公顷,其他用地6.4907公顷,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将余杭区南苑街道等16个街道(镇)允许建设区内6.1923公顷一般农田和1.7360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1.1146公顷规划新增公路用地和6.8137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建设用地管制区不变;将有条件建设区内17.3228公顷一般农田和4.7547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2.9857公顷规划新增公路用地、0.2494公顷规划新增水工建筑用地和18.8424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将其中18.8424公顷新增城镇用地纳入允许建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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