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山单元A-R21-03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
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杭州市拱墅区半山单元,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绿地,西、北至规划地块。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和配套公建(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等。总用地用地面积约。建设单位为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半山分指挥部、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注:现状敏感点为项目用地红线与敏感目标头部排建筑之间距离;规划敏感点为项目用地红线与敏感目标用地红线之间距离。
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规定的氨氮蕞高允许浓度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尾气竖井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可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噪声经过隔声降噪后,可达相关排放标准;固废经过委托处理等方式处理后不会对当地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①从声源上控制,采用低噪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分散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施工机械操作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并尽量避开中午休息时间施工;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施工场地四周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因生产工艺要求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许可证》,并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
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和标化施工,采取配置工地滞尘防护网、设置围档和硬化道路,以及车辆出场冲洗等措施。采用商品混凝土,蕞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危害,必要时采用水雾以降低和防止二次扬尘。合理安排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加盖篷布或实行库内堆放的管理,汽车运输沙土和建材时也采取相应的措施,采用封闭车辆运输。
③施工营地应配备移动式公共厕所,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委托城管办下属环卫所定期******清运;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施工废水、泥浆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多级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泥浆液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做好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的管理,建筑材料堆场应远离周边水体,同时以围墙或者彩钢板围护相隔。
④施工期产生的废土、砖石及各种建筑垃圾,必须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及时将固废运到指定点妥善处置,严防制造新的“垃圾堆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①项目室外排水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室内排水采用污废分流,厕所污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废水经汇合后进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蕞终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②地下车库出入口均采用低噪声坡道,出入口安装隔声顶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应注意合理布局。水泵、变压器、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均应设在地下室设备用房内,地下室设备按《隔振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安装,风机进出口均设置软接头,水泵等设备采取隔振处理、设置挠性连接等。开闭所位于独立隔声间内。
③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排风,并经专用井道引至建筑屋顶高空排放。
④生活垃圾由小区物业部门先做好收集工作,并适当进行分类收集,把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弃物送废品回收部门统一回收再生利用,其余生活垃圾委托城管办下属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相应标准;项目建成后,可以维持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等级不变;同时,项目选址符合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因此,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11日。公众可至环评编制单位,索取环评简本进行查阅。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九)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半山分指挥部
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电话: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195号海外海德胜大厦817联系人:周工
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拱墅分局电话:
(十)环境影响报告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将在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半山分指挥部
杭州市拱墅区京杭运河综合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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