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签约合作
6月23日,我院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实践基地合作签约仪式。开发区法院院长刘波、副院长余莲娟、政治处主任许俊,我院院长刘金华、教务部、文法分院院相关负责人、教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刘波介绍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建立、人员结构、办案量和办案质量等基本情况。刘波表示,法院非常重视与高校的合作交流,开发区法院和杭师大钱江学院地处下沙,有着良好的地缘合作基础,双方之间可以开展巡回法庭进校园、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合作,今后将有更广阔的合作前景。
刘金华介绍了我院的基本情况和特色专业建设,他说,培养应用型人才、加强与地方合作、服务地方经济和发展是我院“十三五”期间的重要目标。为此,我院在培育师资队伍的同时,积极开拓教学实践基地,拓宽与地方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深度合作,希望能发挥我院的多个专业优势,整合资源,与实践基地实现互补和共赢。
蕞后,刘波代表开发区法院、刘金华代表杭师大钱江学院在实践基地合作协议书上签字。余莲娟代表开发区法院接收我院实践教学基地授牌。本次签约实现了“院院”合作,我院特别是法学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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