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
邵**单独所有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59.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3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土地使用期限至2064年12月31日,已腾空。
根据新南湖绿苑物业服务中心于2023年8月31日出具的欠费单记载,标的物在物业服务期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共计欠物业费人民币4990.4元,水费5.8元。(实际以主管单位查询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蕞终核算为准。)
即非家庭唯一住房,也非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未满五年(非唯一住房),转让收入的5.33%
未满五年,转让收入3%或者(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的20%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10月16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杭州市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1、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2、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3、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215万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8000元。
标的物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住宅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59.95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为12.3平方米。评估范围包含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室内固定装饰装修、满足房屋使用功能需要的配套附属设施设备以及该宗地内所享有的权益等。
根据编号为HZSQ2023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不动产坐落为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为159.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3平方米,使用期限至2064年12月31日。限制信息为房产:有查封,有抵押,宗地:无查封,无抵押。
不动产状况:标的物权利人为邵**,权证号(证明号)为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63153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存量房产,共有情况为单独所有,登记日期为2022年07月08日,权利状态为现状。附记记载: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根据编号为HZSQ2023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已设立抵押,抵押状况如下:
①、抵押权人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登记证明号为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32888号,抵押方式为蕞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为360万元,登记日期为2022年07月13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22年07月11日起2025年07月11日止。附记记载: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②、抵押权人为闫菲菲,登记证明号为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8810号,抵押方式为蕞高额抵押,债权数额为50万元,登记日期为2022年11月09日,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为2022年11月09日起2023年05月08日止。附记记载:存在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担保范围依据抵押合同约定。
至价值时点,均未见上述抵押注销凭证。
根据编号为HZSQ2023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至价值时点,标的物已被查封,查封登记信息如下表:
根据编号为HZSQ2023的《杭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记载,标的物异议状况无。
标的物土地座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所在宗地东北临南湖东路,东南临花鼓桥街,西南临水塔路,西北临中泰路。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住宅用地。
标的物所在土地形状较规则,宗地地势较平坦,地质、水文状况一般,土地平整,基础设施完备,较适宜作为住宅用地。
标的物房屋坐落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所在房屋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建筑形式为高层,地上总层数16层,所在层次1层,建筑面积为159.95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135.65平方米,分摊面积24.3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住宅。实地查勘时,标的物所在单元一层二户,设有一部电梯,室内平面布局为4室2厅1厨2卫2阳台,室内装饰装修情况为厅堂地面均铺设地砖,墙面刷乳胶漆,顶面装饰吊顶;卧室地面均铺设木地板,墙面、顶面均刷乳胶漆;卫生间地面均装饰地砖,墙面均装饰面砖,顶面均装饰集成吊顶,均配备淋浴房、座便器、台盆等卫生洁具;厨房地面装饰地砖,墙面装饰面砖,顶面装饰集成吊顶,配有厨房上、下柜;阳台地面均铺设地砖,铝合金窗封阳台;整体通风、采光情况较好。
标的物房屋建成于2011年,现处于空置状态,使用维护状况较好,为完好房,设施设备完备,房屋平面布局合理。
位置状况:标的物座落于新南湖绿苑17幢1单元102室,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所在宗地东北临南湖东路,东南临花鼓桥街,西南临水塔路,西北临中泰路,距离中泰街道办事处约1.3公里。房屋朝向朝南,位于第1层。
交通状况:标的物周边道路网密度及道路等级较高,主要有中泰路、南湖东路、天目山西路,道路状况较好,附近有311路、475路、506C路等多路公交车经停,出入可利用公交车、地铁16号线、出租车、自驾车等交通工具,小区设有地下及地面停车位,停车便捷度较好,无交通管制情况。
环境状况:标的物所在小区绿化率一般,环境一般,邻近余杭区中泰中学(新校区),人文环境较好,景观一般。
配套设施状况:附近有阳光城、德信早安、桃花源等住宅小区,周边有中泰商贸城、中泰汽车站等配套场所,设有学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银行网点等配套设施,所在区域基础设施齐全,公共服务设施完备,物业管理及楼盘品质一般。
价值时点为二Ο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杭州永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杭永房地估(2023)字第SF094226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或登陆访问“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25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2023年11月4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1116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1、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
2、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联系方式。
3、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黄丽波,联系方式:;联系人:杜欣,联系方式:。
4、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王宁,联系方式:。
5、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 ,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上查询。
版权声明:本文由杭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