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东一区9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监控系统电子设备1套
2017年9月24日10时至2017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户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绍兴市上虞锦璀伞用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东一区9处厂房(建筑面积50705.23平方米)及土地使用权面积66632.06平方米、监控系统电子设备1套。
1、房产证号:盖北镇字第00270151号,建筑面积:5285.28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2号,建筑面积:9370.43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3号,建筑面积:5285.28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4号,建筑面积:9370.43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5号,建筑面积:3903.64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6号,建筑面积:5211.77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7号,建筑面积:4628.39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8号,建筑面积:669.76平方米;盖北镇字第00270159号,建筑面积:6980.25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号:上虞市国用(2013)第00706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29994.63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11日;上虞市国用(2013)第00707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9970.43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11日;上虞市国用(2013)第00708号,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16667.00平方米,终止日期:2060年8月11日。
3、监控系统设备1套。设备为2013年3月购入并安装,目前维护保养良好,运转状况优良。
起拍价:6066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咨询时间:自2017年8月24日起至2017年9月23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2017年9月22日下午2:30统一安排看样。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含欠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前与案件承办人员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0月2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执行户,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峰山路397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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