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502号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厂房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兴国路502号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厂房。
起拍价:9300万元,保证金:10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
二、变卖期限: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二0一六年一月十二日至二0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三、变卖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28日,以网络司法变卖形式进行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采取上述变卖方式未成交的,在剩余变卖公告期内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按先到者得的方式以保留价进行变卖。以变卖保证金先汇到法院帐户作为认定标准。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有意看样者请在正式变卖日前五日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交易环节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依法应由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相关税(费),由法院以税务部门提供的应纳税(费)金额为依据,从财产处置款项中予以支付。买受人缴纳印花税、契税。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1000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6年2月29日17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535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十二、竞买人需申请贷款的,在本院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提出申请,联系人:孙敏娟:;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马晓鲁、夏莹、谢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联系人:莫虹霞、陆超:.。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在标的物描述栏目里)。
咨询电话:(黄法官):(陈法官)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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