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关于临安市高虹镇高乐村号宗地及地上房产、构筑物(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的除外)在临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一、拍卖标的:临安市高虹镇高乐村号宗地及地上房产、构筑物。(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
起拍价:6980342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限购情况:限购,个人不得买受。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过户条件。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的七日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0月2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钱王信用社,账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万马路233号。
浦发银行杭州临安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石镜街537号。
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钱王街823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市支行“拍卖按揭”服务咨询:
地址:临安市锦城街道钱王街9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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