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淳安县临岐镇合岐路21号5幢2单元304室住宅房地产(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淳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淳安县临岐镇合岐路21号5幢2单元304室(建筑面积87.67㎡),建筑状况:钢混结构,规划用途:住宅。
起拍价:28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如需委托代理人参拍,必须在开拍24小时前向淳安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本院不受理开拍后的委托手续。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09月08日起至2023年10月08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1、该房产为农民异地转移集聚安置房,原户主尚未办理过户,现登记在淳安县临岐镇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名下,过户时可能存在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票据到本院退款;
2、该房产已基本腾空,房产成交后室内物品作无主物由买受人处理;
3、该房产过户时可能产生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凭税票到法院退款,具体税费由竞拍人咨询当地税务部门后谨慎考虑参拍;
4、该房产过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房产如存在改造,实际户型及面积以原始图纸为准,如须恢复由买受人自行恢复;
6、对该房产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需在开拍24小时前书面向淳安县人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房产以实物为准,建议拍前实地看房,看房联系承办人;
8、竞买人务必拍前仔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
9、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2023年10月20日前)缴纳,如需按揭,请于开拍前与银行方面协商,按揭款应于尾款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溪支行
建议来淳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刷卡缴纳拍卖余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线;执行员(王警官):89601085
可按揭提醒:本院司法拍卖房屋有需按揭贷款的可与本县下列金融机构联系:1、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徐江,电话:、手机:,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69号。2、中国农业银行淳安支行“拍卖按揭”贷款联系人姜瑜婷,手机:。
***有意按揭贷款者请于开拍前向上述金融机构提出申请,以便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请按本院规定时间缴纳尾款(包括按揭款),有关按揭事宜或可否按揭等请与银行方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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