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鼎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铝塑复合带迁扩建及厂房改建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
杭州鼎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铝塑复合带迁扩建及厂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批复名称:关于杭州鼎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铝塑复合带迁扩建及厂房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审批文号:杭临环评审〔2024〕137号
联系电话(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共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杭临环评审〔2024〕137杭州鼎和铝塑制品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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