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建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近日,上虞区举行“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签约揭牌仪式暨研讨会,以司法之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作为国家级开发区,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产业集群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用好司法利器助力绿色低碳转型?近年来,上虞区积极探索建设减碳控碳多跨场景应用,努力推动司法在“双碳”监测、预警、调控、考核全链条闭环式管理中的支撑作用。
园区一家生产易拉罐拉环、顶盖并承接罐身印刷业务的金属外包装加工企业,生产时通常用铁桶装载生产所需的涂料。企业在明知处置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废弃的大铁桶经周转蕞终被作为废铁运到产业端下游钢厂进行熔炼等,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经审判,公司履行了生态赔偿款及评估费用计230余万元,自愿补植复绿树木40株,进行生态修复。与此同时,上虞法院还引导企业进行全面合规整改,聘请环境资源智库专家全面审查整改材料,跟踪并指导企业合规整改。近期对企业回访中发现,该企业合规经营工作在持续进行中,在桶内装一个达到食品级生产要求的内衬袋让铁桶仍可循环利用。新工艺既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又节约了处置成本,引领了行业发展。
“这是助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的一个典型案例。”上虞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在如何更好地联动开展司法服务保障“双碳”工作上持续有效探索,包括参与省高院今年开展的重大课题研究《关于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司法应对的调研》。
当天,上虞法院、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管委会、杭州湾综管办、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浙江理工大学科艺学院共同签署《绍兴市上虞区“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合作框架协议》。
“有了‘双碳’司法保护基地,更有利于开展‘双碳’经济发展理论和实务课题调研。”上虞区有关负责人说,这能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与高校结合的优势,推进教育、科学研究、司法实务和行政管理密切结合,融入并巩固发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更好地为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法治力量。
实现“双碳”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作为司法机关,上虞法院不仅依法加强对涉“双碳”目标实施过程中相关案件的审判,更通过创新服务,建立“双碳”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为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这一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借鉴。
针对实现“双碳”目标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司法机关要筑牢生态安全司法屏障,不断优化环境司法决策,努力提高相关审判和执行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生态司法修复机制,促进与生态环境保护等行政部门在气候司法等领域的衔接和合作。此外,司法机关还要积极承担起普法责任,结合执法实践和司法案例,推动“双碳”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潘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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