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安市高虹镇长溪村农村住房改造等15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的批复
你市上报的《高虹镇长溪村农村住房改造工程地块等个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方案》(受理号:浙规调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土资发〔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办〔
同意临安市高虹镇长溪村农村住房改造工程等15个建设项目(清单附后)使用《临安市高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的3.933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3.1069公顷基本农田指标,专项用于该项目建设。同时同意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指标落实方案。
你市应督促临安市高虹镇在发文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好规划落实方案的公告工作。
抄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临安市人民政府,临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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