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杭萧征字〔2023〕18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实施新华西路(通城东路至耕文路)建设项目,拟征收宁新股份经济联合社、新华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宁围街道宁新村、新华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088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杭萧征字〔2023〕189号).pdf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下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萧山区公安分局宁围派出所,宁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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