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admin8个月前 (09-26)杭州产业信息13

  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杭州·拱墅门户网站(网址:)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拱宸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办理机构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地址:温州路40号。受理时间:9:00--12:00,14:30—17:3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调整到18:00下班);咨询电话,传线。

  互联网联系方式:,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

  拱宸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法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按照上级行政机关的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不断增加主动公开的内容。具体信息范围可参见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的要求,当前政府信息按照组配分类和政务“五公开”进行编排。其中,组配分类有“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监督检查、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应急预案”等内容;政务“五公开”分类有“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信息内容。

  信息公开目录以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区来展示相关内容。导航区显示政府机构、公开制度、公开指南、公开目录等;检索区提供标题、索引号、文号等检索;目录区显示标题、公开日期等内容。具体信息编排包含了索引号、发布机构、文号、公开日期、正文等内容。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拱墅区拱宸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也可以在拱墅区档案馆查阅。

  拱墅区档案馆查阅点位置: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联系电线(法定工作日);

  本机关还将通过“拱墅发布”等政务新媒体以及有关报刊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拱墅发布”可在本指南蕞底部微信扫码关注。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办公室将尽量在头部时间予以公开,蕞晚公开时间为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办公室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受理网上申请、信函、传真申请和当面申请。

  受理机构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拱宸桥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夏令时间:9:00-12:30,14:30-18:00)。

  信函申请收件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邮政编码:31001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通过本指南附件下载,也可以在现场受理点领取,并采取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块的“依申请公开”,在网上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受理号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查询办理情况。(如遇网上申请不成功等问题,请联系-806。)依申请公开互联网平台。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提交《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应在相应信函、传真封面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传真到达本机关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信函申请收件地址为:杭州市拱墅区温州路40号;邮政编码:310015;联系电话:;传线.现场申请。

  申请人可以至拱墅区拱宸桥街道办事处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温州路40号。受理时间:9:00--12:30,14:00—17:30 (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

  (三)受理程序。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申请表》,书面《申请表》除从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外,也可现场领取。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应登录拱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填写书面《申请表》或网上电子《申请表》时,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本机关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人所提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补正时间为7个工作日内)。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3)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4)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9)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10)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予以公开。

  (11)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可以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12)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蕞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或者其他机关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及本机关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情况。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不予公开范围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和救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按照《条例》规定做好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受理对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情况的举报投诉,具体受理机构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拱墅区政务公开负面清单.docx

  拱墅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杭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出租)拱墅广银创新科技园办公室仓库招租可直播电商

出租)拱墅广银创新科技园办公室仓库招租可直播电商

  1、园区位于拱墅区“智慧网谷小镇”内中心点,总面积7万㎡,以写字办公为主的综合楼,配有全新中央空调和宽带,用电梯一层7.6米大楼配套 商业 ,可隔层;1A层3.5米 仓储 ;二至四层4.5米、五层5.2米:办公写字楼。内部有12部电梯:4部客梯、4部客货两、2部5吨货梯、2部自动扶梯;一楼有大型餐饮、公共食堂、超市;楼顶有停车场,物业费3元/㎡/月。   3、“智...

拱宸桥单元FG08-R21-37、38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拱宸桥单元FG08-R21-37、38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

  因拱宸桥单元FG08-R21-37、38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建设的需要,征收该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附属物。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若干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征收补偿方案。   实施拱宸桥单元FG08-R21-37、38地块拆迁安置房项目,该工程...

杭州土地市场向北看近期拱墅区16块佳地将集中出让

杭州土地市场向北看近期拱墅区16块佳地将集中出让

  从春节之后,杭州的土地市场就陷入了沉寂,直到3月下旬,才有今年以来首宗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并直接以底价成交。纵观当前土地市场,依然可以用“惨淡”来形容,“零举牌”、“底价成交”成了常见的字眼。   然而,记者昨日从拱墅区国土资源局了解到,在该局牵头下,近期拱墅区集中推出16块商业、住宅用地,出让面积达590多亩,这可谓是市区土地市场许久未见的大手笔。...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拱墅区庆春路118号502、503、505、506、507室(非住宅)(变卖)的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关于拱墅区庆春路118号502、503、505、506、507室(非住宅)(变卖)的公告

  杭州市下城区(现为拱墅区)庆春路118号502室、503室、505室、506室、507室   杭州市下城区(现为拱墅区)庆春路118号502室、503室、505室、506室、507室,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478.24㎡,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113.5平方米,登记日期:2007年7月30日;有普通装修,无租赁,有电梯。已腾空。   该不动...

杭州拱墅拱墅周边厂房

杭州拱墅拱墅周边厂房

  浙江顺舟电力高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   月台雨棚价格可面议随时入驻随时可看   拱墅- 拱墅周边浙江顺舟电力高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可办环评   高速路口月台雨棚价格可面议随时入驻随时可看   拱墅- 拱墅周边浙江顺舟电力高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区可办环评   拱墅- 拱墅周边浙江...

急需资金低价出售拱墅区运河新城板块一铺两租年租金18W

急需资金低价出售拱墅区运河新城板块一铺两租年租金18W

  打败了 19.5 %的同城经纪人   《本人承诺》:如您对此房源感兴趣,欢饮您随时致电咨询,我将保证您的个人隐私安全,绝不外泄!   1.可做餐饮、临街门面、成熟区域、知名商圈、交通便利、人流量大!   2.位于繁华地段,现品牌商户承租,即买即租,无空置期。   3.拥有稳定消费人群,周边数十个成熟社区和众多企...

拱宸桥街道招商网招商网络-拱宸桥街道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拱宸桥街道招商网招商网络-拱宸桥街道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拱宸桥街道,隶属于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地处拱墅区中部,东与上塘街道相连,南与小河街道毗邻,西南与和睦街道相接,西、西北与祥符街道毗连,北、东北仍与上塘街道接壤。辖区总面积4.13平方千米。2011年末,拱宸桥街道总人口44708人。 1954年8月,设拱宸桥街道,属拱墅区;1960年3月,改为拱墅区公社拱宸桥分社;1963年,复为拱宸桥街道。截至2020年6月,拱宸桥街道辖8个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