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开展化工园区风险等级复核工作
为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有效化解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目前,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及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对建德市、临安区化工园区开展了指导服务,并依据《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风险等级复核认定。
服务组通过检查台账、现场核实、询问等方式,依次对34条标准进行了核查,特别是对照“十有两禁”标准(“十有”,即有规划体系,有管理机构、人员、管理制度,有“四至”范围,有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有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有封闭化管理,有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有信息化平台,有化工安全技能实训基地,有消防设施(特勤站)。“两禁”,即“禁限控”目录、禁止有居民居住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园一策”整治提升方案。
下阶段,市应急管理局将按照“一园一策”方案,积极推进园区整治提升。一是开展化工园区“十有”提升。6月底前,所有化工园区制定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与管理制度,配齐配强专业安全监管人员,明确“四至”范围,划定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化工园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封闭化管理、智能化管控平台、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等建设方案,明确建设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实施。二是实施化工园区“两禁”整治。4月底前,化工园区制定完善并落实“禁限控”目录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推动化工园区严格项目安全准入,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严格防控产业转移安全风险。对园区内有居民居住、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园区,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减量等防控措施并限期实施。三是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力量。强化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落细监管执法责任,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建立完善与区域发展相适应的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体系。四是落实动态调整和安全准入机制。通过“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后,经园区自评和市级复评,认为已经达到降为一般风险或较低风险等级的,可向省安委办提出复核申请。6月底前,未达到一般风险或较低风险等级的化工园区,一律不得新建、改扩建危化品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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