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观邸国际寓所3幢5单元504室房地产的公告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04月24日10时至2017年04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观邸国际寓所3幢5单元504室房地产。(具体介绍详见评估报告)
起拍价:213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看样统一安排,有意者请事先联系。
看样联系人:王崇邦,联系电话:。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财产所在地的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及判断有无购房能力,如因不符合购房条件导致过户不能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拍卖财产的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财产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财产所涉及的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公共能耗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房产如有在册户口,迁移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及时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七、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联系电线)。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 0214 2990 0396 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有竞拍意向的竞买人可提前向下列银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
;陈成。(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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