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近日曝光了10起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近年来,杭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认真落实省、市“三改一拆”行动、“无违建”县市创建工作部署,严格规范执法,从严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根据国家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2015年度全市违法用地面积总量比上年下降了60%,占用耕地面积比上年下降59.2%。但仍有少数个人和单位受利益驱使,非法占地,顶风违建。为教育违法者和警示心存侥幸者,日前,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依法依规查处的10起国土资源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西湖区三墩镇双桥村马跃祖、马耀强非法占地建房案
2014年12月,马跃祖、马耀强在三墩镇双桥村宋家坝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承包地392平方米土地建房,建造了建筑面积为529平方米的房屋和15平方米的檐廊,用于堆放杂物。国土西湖分局巡查发现后立即向当事人发出《限拆通知书》,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2015年3月,国土西湖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5月25日,作出处罚决定(西土资罚[2015]31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392平方米土地;责令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529平方米房屋和15平方米的檐廊,并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人民币0.98万元。后因当事人仅履行了部分处罚内容,国土西湖分局向西湖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审理后,裁定由三墩镇人民政府强制执行剩余部分处罚内容。2016年5月,三墩镇政府拆除了当事人在非法占用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和檐廊。
江干区九堡镇格畈村汤明华非法占地建废品回收站案
2015年10月,江干区九堡镇格畈村村民汤明华未经批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海北路以西、凌云街以北,非法占用7.55亩耕地建废品收购站。该违法行为被国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于2015年12月巡查发现。国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立即向汤明华下发《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经督促,当事人对所占地块进行了整改复耕。2016年1月,该地块经开发区农业部门鉴定已基本恢复种植条件。
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社区华庆照非法占地硬化案
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滨江区浦沿街道浦联社区一处疑似违法图斑,占用地类为耕地。经国土滨江分局调查,该地块为浦沿街道浦联社区华庆照占用,地块已用水泥硬化,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2015年12月,国土滨江分局对违法当事人下达了《涉嫌非法占地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拆除水泥地面恢复土地原状。经督促,当事人对水泥地面进行了拆除,覆土恢复了种植条件,并通过了农业部门的复耕验收。
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村戚建明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2015年12月,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村村民戚建明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江干区彭埠镇兴隆社区位于萧山区顺坝垦区插花地7.89亩(基本农田),用于建设停车场及堆场,建成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面积5260平方米。该违法行为被国土萧山分局于2016年1月巡查发现。国土萧山分局立即责令当事人自行整改,但当事人拒绝整改。当月,国土萧山分局委托萧山区农业局对该地块耕地破坏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地块中有7.53亩耕地种植条件破坏程度为三级。该案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并造成耕地大量毁坏,应当按《刑法》第342条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3月,国土萧山分局将该案线索移送市公安局萧山分局。目前,该案已进入侦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续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1月,杭州光成祥机械有限公司租用萧山区所前镇城南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3亩,租期5年。2014年5月,该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租用的土地上搭建钢棚,搭建面积1700平方米。国土萧山分局在巡查发现后,会同所前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并要求该公司自行进行整改。2014年10月份,该公司自行拆除700平方米违建钢棚,其余部分一直未拆除到位。2016年4月12日,萧山电视台“今日聚焦”栏目对该处违法用地进行曝光,4月底,国土萧山分局联合宁围街道对该公司违建钢棚进行强制拆除。
余杭区崇贤街道沿山村莫长根等破坏耕地案
莫长根、沈建国、沈建华、吴玉水、陈凤标于2012年8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杭区崇贤街道沿山社区集体土地12.36亩,进行场地平整、填塘渣。被占耕地已部分达到三级破坏程度,涉嫌破坏耕地。国土余杭分局巡查发现后,立即进行制止,并于2014年7月立案调查。该案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违法用地进行了整改复耕,并通过农业部门的验收。2015年6月,国土余杭分局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杭土资余罚字[2015]5号),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目前地块已退还至村集体并用作耕种。
建德市大洋镇胡店村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建停车场案
2014年9月起,建德市大洋镇胡店村经济合作社未经批准,擅自非法占用该村425平方米集体土地建造停车场。2015年5月20日,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并于同年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建土政罚决[2015]112号),责令建德市大洋镇胡店村经济合作社改正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拆除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停车场,恢复原种植条件,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停车场;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36156元整。2015年10月,建德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建德市土地违法综合防控相关政策,将该宗违法用地移送大洋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置,同年11月,大洋镇人民政府对该违法用地进行了拆除复耕,并于12月通过由建德市农业局和国土资源局联合组织的复耕验收。2016年3月,建德市国土资源局对大洋镇胡店村经济合作社未自觉履行的缴纳罚款部分依法申请建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富阳区银湖街道受降村村民委员会非法占地案
2014年11月,富阳区银湖街道受降村村民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4412平方米(耕地)建晒谷场。该行为被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2016年3月29日,国土富阳分局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4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441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其他设施4412平方米(水泥地面);并处罚款人民币66180元整。同日,国土富阳分局将依法没收的构筑物移交银湖街道办事处处置。4月22日,银湖街道受降村村民委员会缴纳全部罚款。5月16日,国土富阳分局向富阳区纪委、监察局建议对银湖街道受降村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进行党纪处分。
临安惠敏家政非法占地建设老年服务中心案
临安惠敏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临安市青山湖街道研里村集体土地3.54亩建设老年服务中心。该违法行为被临安市国土资源局2015年6月巡查时发现。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立即立案调查,经测绘,该地块占用基本农田3.21亩、一般农田0.32亩、林地0.01亩,不符合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月,临安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2363平方米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10.0785万元。当事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虽已缴纳了罚款,但拒不履行其他处罚决定。2016年3月,临安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临安市相关规定,将该案涉及的违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给青山湖街道办事处处理。
桐庐县桐君街道麻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非法占地建设停车场案
桐庐县桐君街道麻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15年2月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5亩(耕地)建设停车场。该行为被2015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发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2月26日进行挂牌督办,桐庐县国土资源局接督办单后,会同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桐君街道对该地块进行拆除复耕处理。5月,该违法用地上的硬化地面被全部拆除并进行复耕整改。5月11日,复耕成果通过了桐庐县农业和林业局、桐庐县国土资源局的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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