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杭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厂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试行)》的通知

admin2年前 (2024-09-26)杭州产业信息29

  集约利用水平,有效缩短中小项目的建设周期,利用存量厂房,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对入驻科技城管辖区域工业厂房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项目产业类型必须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按照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等项目入驻。

  3.科技城招商引资项目和通过项目评审或大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按项目招引相关流程予以准入。

  4.项目需经科技城管委会登记备案后,再办理相关入驻手续。

  1.有以下情形的企业不得出租厂房:(1)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产业用途;(2)安全隐患频发;(3)临时建筑拆除不到位;(4)安全生产、环保、消防类多次信访投诉。

  2.出租的厂房须拥有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

  3.工业厂房对外出租,须先到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进行申请,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相关出租手续。

  4.各出租企业应集中厂房资源优先出租给科技城主导产业企业。

  5.出租企业须落实专人加强对入驻企业的管理。对承租加工制造业企业3家及以上的,要配置不少于2名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员。出租企业须与承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等承诺书,并定期进行检查。

  6.出租企业须承担承租企业发生职工欠薪的协理责任,发现欠薪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并上报,积极协助行政、司法机关对欠薪企业的处置,配合行政、司法机关限制其机器设备、生产成品、原材料等资产转移。

  7.对已列入“防化企业”名单的,原则上不得对外出租。

  8.对出租厂房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或出租厂房面积占总厂房面积20%以上的出租企业,列入重点监查对象。

  1.承租企业须在科技城内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环保、消防、安全生产等审批手续,承担相关主体责任,同时必须通过环保、消防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经营。

  2.承租企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须符合科技城产业定位和用地性质。

  3.承租企业须根据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劳动用工的主体责任。

  1.项目申请。厂房确定租赁意向后,承租企业须向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2.项目备案。收到申请后,由科技与产业发展局、商务局、国土规划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青山湖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根据科技城项目准入要求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由科技城企业服务中心反馈至承租企业。

  1.国土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工业厂房转让审核工作,商务局、科技与产业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青山湖街道办事处予以配合。

  2.企业因经营不善及其他原因确需转让工业厂房的,须报科技城管委会审核。

  3.工业厂房转让交易,受让方须符合科技城项目准入要求,经联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交易的厂房,涉及临时建筑的应拆除到位,涉及改变工业厂房产业用途的应恢复到位。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可进行分层、分幢转让的工业厂房,按约定条款及达到相关承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5.涉及司法拍卖的工业厂房,科技城管委会就产业准入等事项加强与法院对接。

  1.严格限制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产业用途。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产业用途的限期整改、禁止出租和转让,并报送相关部门停止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限期未整改到位的依法查处;使用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产业用途的企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2.充分发挥科技城派驻站所的作用。加强对工业厂房进行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工业厂房内的“四无企业”、低小散和脏乱差企业的挤压力度,对无证无照的及时查封取缔,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从严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对向不符合准入要求企业、未在科技城注册企业及“四无”企业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厂房主体,将酌情减少各类政策支持。

  3.健全工业厂房出租档案管理。由科技与产业发展局汇总出租主体和承租企业各类资料,建立专项档案动态数据库管理系统。

  4.加强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即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环保、安全、消防、用工等相关规定确定工业厂房管理“黑名单”企业,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取消各级各类扶持政策,不再新批各类项目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厂房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评优奖励。

  1.科研院所办公、中试场所参照本管理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2020年7月16日起执行。

  附件:1.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厂房出租登记备案表

  2.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厂房承租项目入驻登记备案流程

  3.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厂房承租项目入驻申请表

  4.青山湖科技城工业厂房承租项目入驻登记备案表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杭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

相关文章

三家企业估值超10亿杭州滨江的这家老厂房究竟有何独家秘笈?

三家企业估值超10亿杭州滨江的这家老厂房究竟有何独家秘笈?

  近年来,为响应国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号召,杭州市正在全力打造健康中国示范区,在此背景下,杭州的生物医药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强劲势头。2021年,杭州市生物医药行业完成投资额约35.4亿元,杭州市的生物医药上市企业数、医药工业百强企业数均位居全国第五位,生物医药独角兽企业数位居全国第二位。   地处杭州高新区(滨江)核心区域的中澳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园(下称:中澳产业园...

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   1月1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主要银行信贷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落实金融支持稳增长有关工作。在住房租赁方面,会议强调,要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做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金融服务,推动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   住房租赁行业是一...

商业资讯7月18日浙北商业资产出租出售转让信息

商业资讯7月18日浙北商业资产出租出售转让信息

  原标题:商业资讯 7月18日浙北商业资产出租/出售/转让信息   出售:曲园南路店面出租,千秋广场边(未来地铁口)德高旁(明年三中、五中),59方+大阁楼,租金3.2万。即将到期。售价130万   出售:英溪北路,泰源商贸城,1楼173平三间店铺 2楼住宅3套,3楼180平左右,现做成6个单身公寓,年租金5万多,1-3楼一起出售价格面谈...

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奥尼电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的核查意见

  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2021]358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6.18元/...

广西高新三路1号园区3厂房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高新三路1号园区3厂房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高新三路1号园区3#厂房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XGL2023S-G033-Z)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本高新三路1号园区3#厂房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722.152446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民族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规模:高新三路1号园区3#厂房招租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

建德“共享模式”解决小微企业“幸福的烦恼”

建德“共享模式”解决小微企业“幸福的烦恼”

  企业订单激增但产能跟不上,怎么办?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和经济的持续复苏,日前,建德市航头镇的一家户外用品企业就遇到了这样一个“幸福的烦恼”。   今年上半年,该企业出口外销的户外运动产品订单激增60%,然而企业产能却明显跟不上。“虽然增加了员工,但由于厂房受限,我们的产能还是跟不上订单的增长。”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当下的燃眉之急就是要及时解决厂房不足的难题,“否则原有...

拆改结合盘活存量土地打造示范项目

拆改结合盘活存量土地打造示范项目

  近日,杭州市“三改一拆”暨旧厂区拆改结合工作部署会在萧山召开。作为探索拆改结合新路径的示范案例,瓜沥镇群益村智能家装产业社区和衙前镇项漾村村级标准厂房的拆改成果让大家眼前一亮。   “通过对园区进行拆除重建、资源整合、布局优化,未来,这里将成为一个集‘工业厂区、科技研发、展示体验、商业配套、人才公寓’功能为一体的智能家装产业社区。”指着正在全力开工建设的一大片土地...

明年起杭州房屋出租 将有规可依

明年起杭州房屋出租 将有规可依

  出租居住房屋的,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每个居室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昨天,杭州市政府发布《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蕞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   餐厅、厨房、卫生间、阳台、过厅、过道、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