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品质”地块溢价率上限5%!杭州再出土地新政
8月26日,杭州市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杭规划资源告[2021]R001号、R002号),涉及的出让地块不变,共31宗,面积2873亩。
与此前对出让方式相比,第二批宅地重新挂牌后,出让规则进行了更新调整,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竞买人必须具备一年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二是明确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不得同时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同一地块,除“竞品质”地块外,同一集团成员企业蕞多只能参与5宗地块竞买。
一是一般地块溢价率上限由20%调整为15%,“竞品质”试点地块的溢价率上限由10%调整为5%;二是出让地块达到上限价格后,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通过线下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并由公证处全程录音、录像、公证,确保土地市场公正公平。
一是明确竞买企业的购地资金五个“不得”,即: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二是建立“先承诺后审查”、“即缴即审”的工作机制,对竞得人的全部购地资金组织开展审查。
竞买人的开发资质、购地资金等必须符合出让公告要求,并对建设品质进行事先承诺。竞买结束后,审查发现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以下综合措施:一是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二是将相关违规情况计入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社会信用体系;三是对首次违规的竞买人及其投资决策主体进行约谈,同一集团成员企业第二次违规的,同一集团成员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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