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工业用地新规详解
来源:浙江在线月初,国务院批复同意杭州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先进浙江制造升级的大背景下,要求各方面的改革配套,发挥浙江传统上的政策灵活优势,多方配合,积极落地。通过“小政策”的积少成多,推动社会经济的“大变革”。经过半年时间的酝酿,《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9月22日实施。今后,无论是规划新建产业园还是企业自身转型升级,都将获得多项政策利好。这里为大家详解2015年杭州工业用地新规!
目前,杭州现有的产业园区包括5个国家级开发区,2个省级产业集聚区,4个省级开发区。全市产业园区规划面积为1437平方公里,已开发面积约为357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面积为190平方公里。
在此之前,由于工业用地规划性质的特性,企业厂房若是进行改扩建,增加工业配套设施,尤其是现状工业用地,远期规划为非工业用地的,受到很多限制。
以往吃饭难、休憩难、服务难都是困扰企业园区、工业区的难题,员工下班后没有园区级的食堂,小型企业员工只能东一顿、西一顿。休憩时,找个地方坐一坐,喝杯咖啡,吃个甜点也要走上好远,找个便利超市也不甚方便。此次《若干规定》特别创新提出了设立产业发展单元的新思路。
《若干规定》提出,产业发展单元将位于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的,用地面积不应小于20公顷,其他用地面积不应小于5公顷。
《若干规定》的实施,另一大好处就是简化了审批手续,甚至无需规划许可。比如,《若干规定》规定,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既有规划指标出让工业用地,用于建设创新型工业项目的,可直接申请出让前规划条件。
另外,如果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低效利用自有存量用地,经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同意后,可直接用于创新型工业项目建设,并简化程序办理。
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以前所有的规划许可都要经过市规划局审批,《若干规定》实施后,产业发展单元内的有些项目就可以极大的缩减审批程序。“企业借助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个东风,如何着力发挥政策集成效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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